路边乱停汽车
2020-08-07 15:35:42        县委编办        机构:县交警大队        类型:交通违法        浏览量:3033

乱停汽车,不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汽车,占用马路

  • 县交警大队 回复 2020-08-08 15:09:00

    违章停车拍摄取证:1,第一张照片-车头正前方俯视45度拍摄,2.第二张照片-选择车辆正前方左45度角拍摄,3,第三张照片-选择车辆正后方左45度角拍摄(其中一张照片必须显著地理特征)注:每张照片必须要有车辆号牌,图片上要显示拍摄的日期和时间(精确到分钟)

    已处理,湘AB591R此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