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免学费!我县今年定向培养13名基层水利特岗人员
2021-06-21 08:31:49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余毅 | 作者:余毅          浏览量:4139

  日前,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共同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录500人,进行基层水利特岗定向培养,该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

  此次招生计划中,平江县计划招生13人,其中本科招生2人,专科招生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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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过程中,本科层次招生执行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招生执行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2.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年6月7日前);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水利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水利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在县市区的基层水管单位(基层水利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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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中明确,基层水利特岗人员专业根据水安全战略需要设置,分别按照本科层次四年制、专科层次三年制的模式培养。定向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最后一个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各县市区水利局分派到基层水管单位(基层水利岗位)实习。

  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后,登录“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选择所属县市区录入报名意向信息,录入完成并确认无误,考生自行下载《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认真阅读《协议书》有关信息,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并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日后第三天17:00前,将预签的协议书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水利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各县市区水利局在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3日内,在“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核对预签协议考生信息,并将预签了《协议书》的考生名单通过“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上报至所在市州水利局(同步盖章报送纸质文件),各市州水利局汇总各县市区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通过“湖南水利特岗信息平台”上报,纸质文件盖章同步报送省水利厅人事处。

  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核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此次招录的基层水利特岗人员要严格履行《协议书》,违反协议约定,须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交纳违约金,且入职后纳入编制管理的,不再保留编制内身份,不得未经公开招聘程序直接纳入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  考生及家长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省水利厅人事处0731-85486135

  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220

  长沙理工大学0731-85258445

  湖南农业大学0731-84618084

  湖南理工学院0730-8648810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0731-840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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