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江镇集镇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方案发布 本月12日起可进行申报
2021-08-04 09:46:00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林霞 |          浏览量:28543

2021年南江镇集镇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集镇中小学招生行为,依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1〕3号)和平江县教育局下发的《平江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平教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招生政策

(一) 严格免试就近招生。所有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就近原则实行免试招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特长培训等证书或荣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择优选择生源,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二) 严格小初划片招生。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入学对象监护人的户籍(要求户口迁移时间在2020年5月1日之前)或房产(以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的权证为依据)至少有一项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初中实行划片直升入学政策,实行统招统录。

(三) 严格入学年龄招生。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和学校要保障其按时入学就读。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视其身体情况可适当延缓入学,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 严格均衡编班招生。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和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严格落实《岳阳市控制大班额规划》,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任何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


二、明确招生范围


三、明确招生程序

(一)招生范围内

1、申请(8月12日- 8月13日)

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监护人及子女的户口簿(要求户口迁移时间在2020年5月1日之前)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不动产登记证因按揭贷款抵押的需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南江镇中心小学、桥东小学、桥西小学进行申报。

(1)地点:南江镇中心小学、桥东小学、桥西小学

(2)时间:上午8:30 - 11:30   下午:2:30 - 5:30

2、审核(8月14日- 8月16日)

南江镇中心小学、桥东小学和桥西小学组织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3、通知(8月17日)

南江镇中心小学、桥东小学和桥西小学将符合要求的就读学生通知到监护人。

(二)招生范围外

若南江镇中心小学、桥东小学、桥西小学在范围内招生录取后还有富余学位,则进行范围外招生。

1、申请(8月18日-8月19日)

(1)申请对象:南江镇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住户和随迁子女(进城经商、务工)从商从业一年以上人员的子女。

(2)资料要求:

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住户。监护人购买或居住的房产不能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需提供购房协议、购房款收据、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由南江镇建管站、自然资源所、房产所、供电所、自来水公司一把手签字出具的住房、用电、用水的证明材料原件。

②、进城经商人员。暂住一年以上的从商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工商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正面和场地并注明地址的打印的照片。

③、进城务工人员。从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工单位证明、租住地社区(村)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到县人社局办理并盖章)等证明原件。

2、审核(8月20日- 8月24日)

南江镇中心小学、桥东小学和桥西小学组织人员到适龄儿童监护人住所、从商从业地点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3、摇号

时间:8月25日上午9:30

地点:南江中学会议室

摇号过程由县公证办公证人员进行全程公证。

4、调剂(8月26日-8月27日)

如学位不足,由招生办就近调剂到红门小学、崇义小学、浆田小学、凤桥小学、昌江小学等学校。


四、明确招生纪律

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打击售卖名额现象。各中小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南江镇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合力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稳妥实施。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必须带头遵守招生政策。凡被发现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相关学生的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明确招生机构

1、成立平江县南江镇集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国土城建规划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南江学区、建管站、房产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自来水公司及相关村居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江学区,南江学区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21年秋季南江镇集镇中小学校招生的相关工作。


责编: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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