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野生“小蘑菇” 守护食品“大安全”——伍市镇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活动
2022-05-17 17:25:53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胡韬 | 作者:李微          浏览量:3925

​今年是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启动之年,为响应号召,我镇食安办多措并举,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5月17日是全省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日,正值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期,为防范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加强防控工作,伍市镇食安办联合伍市市场监督场所在集镇金子坡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伍市镇食安办持续深入村(居)、餐馆、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宣传车等方式进行防控宣传,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的严重后果,教育村民、学生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不轻信民间或网传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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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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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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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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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山林

截至目前,全镇共制作防控宣传海报、宣传横幅、宣传单10000余份,强化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防控的良好氛围。

温馨提醒您:

【不采摘】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菌并不容易,不要轻易采摘。

【不买卖】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尽量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中毒救治】如有食用蘑菇后出现中毒,须立即前往医院就医,千万不能拖延,否则容易引起昏迷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自我急救可采用催吐方法,将未消化的毒蘑菇排出体外,但如果患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以供检验,以便查明中毒原因。   

责编:胡韬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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