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创建正当时,最美虹桥我代言” 系列人物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基层善治工作,通过开展“发现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文明创建新热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创建正当时,最美虹桥我代言”系列人物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做文明虹桥的建设者、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凡在虹桥镇生活、工作或学习,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参与评选。 各村(居)、各单位、各行业、各领域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广受好评的先进典型人物可优先推荐。 评选条件: ①村风民风良好,群众精神风貌好;②红白喜事操办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原则,无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现象;③屋场周边无豪华墓和活人墓;④生态环境良好,屋场整洁,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⑤屋场内近三年内无恶性刑事案件等。 评选条件: ①爱国守法、思想品德好;②家风淳朴,家庭教育好;③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好;④邻里和谐,群众评价好;⑤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好;⑥庭前院后整洁,环境保护好;⑦遵德守礼,热心公益好;⑧勤俭持家,示范引领好。 评选条件: ①弘扬家庭美德,孝敬老人,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②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③在家庭遭到突变后仍能经受磨难和打击,以女性特有的坚强、坚韧和坚持,勇挑生活重担,做到患难与共、守护相助,事迹感人,群众称赞。 评选条件: ①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乐于奉献,默默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②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示范表率作用;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评选条件: ①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②有彰显乡村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③能展现当代农村教师扎根农村、默默耕耘的教师风采;④学生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 评选条件: ①扎根乡村,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受到当地群众好评;②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未发生医疗事故。 评选条件: ①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新冠疫情、自然灾害做斗争。②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重要贡献;③树立良好退役军人形象,弘扬正气,取得突出工作成绩,赢得群众广泛赞扬的个人。 评选条件: ①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政治坚定、挺身而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②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实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抢险救灾、关爱弱势群体、文化服务等志愿服务工作,为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评选条件: ①带头遵守法律、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能够发挥基层干部压舱石作用。②善于倾听群众心声,尊重群众意愿,反映群众需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③用自身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事迹感人动人,能够传递当代基层干部的正能量,能够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评选条件: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2年以上,年经销额在30万元以上,助农增收达到2万元以上。②在产业振兴、产业融合、脱贫攻坚等实践中带领普通农户、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存在违纪违法的;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家庭于2022年7月30日前向所在村或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填报《“文明创建正当时,最美虹桥我代言”系列人物评选推荐表》。 联系电话:18229772095(李)
责编:邹玲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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