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川镇关于开展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10-20 18:46:05          来源:岑川镇 | 编辑:秦豪 |          浏览量:11301


为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社会面持续清零,经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2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免费全员核酸检测。希望大家积极转发,主动参与,做到不漏一个,不落一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采样范围

除红、黄码对象及经审核需要居家隔离外的全体村居民,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02
采样时间

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03
采样地点


04
注意事项

1.根据所在村、社区的通知安排,请参加采集的群众将手机提前绑定好健康码、行程码,并携带身份证和手机自行到就近指定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为避免交通堵塞,建议步行前往)。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有发热、干咳等新冠可疑症状者,不到采样点采样,要按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进一步筛查。

3.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扎堆、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

4.未满16岁或患有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

5.每人只做一次检测,凡蓄意重复检测或不检不测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人不得拍照录像、不得发布虚假言论进行网上传播。对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和人员,请群众主动举报(0730-6981360)。

6.《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在抗击疫情的这场全民行动中,全员核酸检测是摸清疫情“底数”的直接有效手段。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请大家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按时参加检测,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责编: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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