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与省环保督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出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12-03 16:04:33          来源:平江县人民政府 | 编辑:尹伊铭 |          浏览量:494538

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与省环保督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反馈我县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以及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率仅为56.91%问题的整改任务,根据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以及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积极调查,现将整改情况介绍如下:

我县是畜禽养殖大县,2017年,全县规模养殖场有365户,全部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至2019年底,除部分养殖场退养或转产外,共有348户养殖场已完成设施整改,完善了相关设施设备,并通过了县畜牧、环保、财政部门的联合现场验收。目前,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了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与省环保督察专项督查整改任务。

先就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0年11月26日-12月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6223631。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责编:尹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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