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塔市镇关于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
举报奖励的通告
全镇全域全面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的原材料。
凡发现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数量多少,镇人民政府对第一线索人一次性奖励200-2000元。
凡发现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核实,镇人民政府对第一线索人奖励5000-50000元。对于数量庞大,存在较严重非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行为的,由镇人民政府上报省应急厅,对第一举报人可再获50000-300000元。
举报电话:镇人民政府 0730-6480000
镇 安 全 办 15700879699
上塔市镇人民政府
上塔市镇安全办
责编:马步青
来源:平江县上塔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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