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蘑菇——致全镇居民的一封信
2025-03-17 14:40:52          来源:平江县长寿镇 | 编辑:李自立 | 作者:李自立          浏览量:7797


亲爱的乡亲们:

近期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提醒大家:毒蘑菇毒性强、危害大,切勿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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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蘑菇危害不可轻视

1. 毒性致命,无特效药  

毒蘑菇种类繁多,所含毒素复杂,中毒后轻则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重则引发肝肾功能衰竭、昏迷甚至死亡。目前医学上尚无特效解毒药物,救治难度极大,致死率极高。

2. 隐蔽性强,易误判  

民间流传的“颜色鲜艳才有毒”“生虫的蘑菇无毒”等说法均不可信。许多毒蘑菇外形与可食用蘑菇极为相似,肉眼难以辨别。例如,剧毒的“白毒伞”外表洁白朴素,却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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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误食牢记“四不”

1.不采摘

野生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一些有毒野生蘑菇和食用菇类外形相似,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鉴别,不管是山上还是路边草丛中的野生蘑菇,不要采摘食用。

2.不销售

超市、农贸市场、食堂、饭店、车站、景区周边等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强守法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不得线上线下销售、加工制作来源不明、难以辨别的野生蘑菇。

3.不购买

不要在路边摊贩、抖音、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购买个人采摘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买来食用。

4.不食用

要避免野生蘑菇中毒,关键在于不食用来历不明野生蘑菇,别贪“一口鲜”而不顾生命安全。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一律不准食用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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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食中毒,立即就医

若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晕、呕吐、腹泻、视力模糊等异常症状,请立即到医院就诊,切勿拖延。同时将剩余蘑菇或呕吐物留存,供专业人员检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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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请将本宣传内容转告家人、邻居,尤其提醒家中老人、儿童提高警惕。


生命安全无小事,防范意识是关键! 让我们共同行动,拒绝毒蘑菇,守护健康家园!


监管举报电话

长寿镇人民政府食安办:0730—6671311

长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0730—6671108



责编:李自立

一审:伍晴晖

二审:刘志其

三审:张鹏程

来源:平江县长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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