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杂草”引发山火,两村民被拘!
2025-04-10 08:47:37          来源:平江公安 | 编辑:邹泓涛 | 作者:周锋          浏览量:837

一人点火

几十人上山扑救

近日,平江公安

通报了辖区内两起 

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 

涉事村民因疏忽大意

引发山火,造成较大损失

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一

3月21日15时许

岑川镇新福村村民付某

在清理自家荒废菜地时

点燃枯枝杂草

因火势失控引燃周边杂木

最终引发山火

经全力扑救

火势于当日及时扑灭


案例二

大风天烧荒起火

3月24日13时许

长寿镇大塘村村民熊某

在自家菜地焚烧干枯杂草时

因风力较大

火势迅速蔓延至附近山林

引发山火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方提醒

当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广大群众在进行农事活动或祭祀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野外用火,一旦不慎引发火灾,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责编:邹泓涛

来源:平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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