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信访”这个词汇,但是“信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让小编带你们走进伍市镇的“信访小课堂”,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关于“信访”的那些事吧!
什么是信访?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已发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过程中不能逾越的“雷区”是什么?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逾越“雷区”会有什么后果呢?
根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期的信访小课堂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责编:彭璐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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