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福寿山镇制止2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2022-04-07 10:37:04          来源:福寿山镇 | 编辑:汤艺文 | 作者:汤艺文          浏览量:8005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但由此产生越来越多不符合规范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行为,严重影响村貌和生态环境。近日,我镇查处两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典型案例,为坚决维护好辖区人居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提高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现将两起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1

3月29日,镇整治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思和村S202路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镇整治办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调查核实,该处建筑垃圾为张家组赖某旗随意倾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集镇管理员上户责令其清除垃圾,限期整改,否则将从重处罚。据悉,当事人已于4月1日完成整改。

案例2

4月3日,镇整治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北山村往尚山村方向的主干公路路边护栏被人拆除且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调查核实,北山村村民刘某保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当日立即恢复原状,并要求其进行深刻检讨,由北山村村委会根据《北山村村规民约》对其处以300元罚款。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以及装修房屋、房屋修缮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理应当交由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随意倾倒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形成交通安全隐患,而且污染水源、降低空气质量、破坏土壤质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量建筑垃圾堆积后,如果不及时处理,还会造成地表沉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违反上述规定,最高可罚款5万元。

接下来,福寿山镇党委、政府将紧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严查一处,违法必究,严惩不贷。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并主动监督、制止他人违规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共同践行文明风尚,维护优美环境!举报电话:0730-6340098。

责编:汤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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