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常住人口管理,有效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切实保障辖区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现对辖区常住人口将户籍迁移至我街道城镇地区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天岳街道城镇地区(高义岭社区、润民社区、花垣山社区、马头山社区、颐华社区、简青社区)经常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原则上都应将户口迁移至天岳街道所属社区。
1、投靠。夫妻一方户口在天岳街道社区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相应社区;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天岳街道社区的,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相应社区;子女户口在天岳街道社区的,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相应社区。
2、合法稳定住所。在天岳街道城镇地区购买住房并长期居住的,应将户口迁移至我街道所属社区;在天岳街道辖区公有房屋长期租住的,应将户口迁移至我街道所属社区。
3.其他符合户口迁入的情形。工作调动、离婚回原籍等。
1、人户一致原则。按照“公民应该依法依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户口”之规定,天岳街道辖区内尚未将户籍迁移至经常居住地的常住人口应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做好户籍变更相关工作。
2、城镇地区人口与农村地区人口区别对待原则。现户籍为农村地区的天岳街道社区常住人口由于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可自愿迁移户籍;现户籍为城镇地区的天岳街道社区常住人口鼓励迁移户籍,同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应一并随迁。
3、便民惠民原则。主动变更为天岳街道户籍的常住人口将在子女入学、办理证明、奖学助学等相关便民服务方面享受街道、社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所需证件
1、夫妻投靠: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或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子女关系的记录或凭证、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迁移:(1)自购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相关按揭材料、户口本、身份证;(2)租赁公有房屋: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所在社区的居住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4、工作调动:所在单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二)迁入流程
三阳派出所领取《户口迁入审批表》→属地社区签字盖章 → 派出所户籍室签字盖章 → 政务中心一楼业务窗口签字盖章 → 将《户口迁入审批表》交至派出所并打印户口本 → 在派出所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送至属地社区存档。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天岳街道 | 07306301688 |
三阳派出所 | 07306288440 |
花垣山社区 | 15616150222 |
高义岭社区 | 15700845492 |
简青社区 | 13317307035 |
颐华社区 | 13873044222 |
马头山社区 | 18817021732 |
润民社区 | 17680451579 |
平江县天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9日
责编:喻思为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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