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12日,安定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安定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联合开展“摩电”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分别在昌安大道红绿灯、金尔佳超市、农业银行等人员集中路段设置十多处“摩电”专项整治点,对“摩电”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非法改拼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出动工作人员30余人次,查处“摩电”无证驾驶12人、未戴头盔30人,拆除晴雨伞7把,教育50余人,拘留无牌无证驾驶员12人。本次整治行动,对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驾乘人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摩电”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扎实推进了“摩电”综合整治工作。
8月1日至10月31日为“摩电”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安定镇将会持续开展各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在此,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驾乘“摩电”出行时请牢记“三个一律”:
1、不戴头盔、且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
2、改装、且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
3、超员、且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
责编:李罗兵
来源:安定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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