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织牢织密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网,最大限度化解学生溺水风险,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中小学生违反防溺水相关规定私自下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如发现中小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三墩乡乡域范围内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可拨打三墩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进行举报。
二、奖励标准
凡是发现一名小孩私自游泳及时举报并成功制止,一次一人奖励100元;凡是发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小孩私自游泳及时举报并成功制止,一次一人奖励200元。
三、举报方式
三墩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730-6729117
四、有关说明
1.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时应提供相关的影像资料,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正常工作。
2.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