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平江这些部门这样做!
2021-08-04 08:27:52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尹伊铭 | 作者:周锋          浏览量:7260

当前,国内多个省市

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
正值暑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
人员流动性大,感染风险增加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平江多部门积极行动
再安排再部署 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一起去看看这些最新消息


疫情期间如何就医?


一、门诊就诊

1.全面推行网上预约诊疗服务,病友可通过手机关注各医院服务号(如“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平江县中医医院”等),进行挂号和预约诊疗。


2.所有来院人员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健康码、行程码,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遵守“一米线”等防控相关措施。


3.各院门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如近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有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新冠疑似症状,请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住院陪护

1.住院患者凭盖有“已采集”红章的住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


2.非必须情况下不设陪护。如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病区担任陪护,且“一患一陪并固定”


3.住院期间,病人及陪护均应遵守医院的防控相关规定,戴好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扎堆,注意呼吸道礼仪、病室保持清洁、定期通风等。


4.病区实行门禁管理,病人及陪护不得随意进出病区。如确需外出者,经科室护士批准后凭手腕带进入病区。


5.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陪护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请示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后,再持近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病区陪护。(禁探视)


6.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如有14天内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或家庭成员中有类似症状的病例的情况,需第一时间主动告知科室医护人员,并配合做好流调和防控措施。



 三核酸检测

1.核酸检测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测量。


2.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平人员、发热病人、红黄码病人,随医务人员到发热门诊采集核酸标本。


3.普通住院病人及陪护、其他核酸应(愿)检尽检人员,到核酸采集工作站采集核酸标本。


如有隐瞒出行史、不戴口罩、硬闯关卡等不服从、不配合医院疫情防控管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县第四人民医院:8月4日起全封闭管理

1.精神科仅保留专家门诊。上班时间为8:00—12:00;14:30—17:30(所有新入院患者必须须完善核酸检测、CT、血常规,核酸结果阴性方可收治入院。)


2.医院所有通道关闭(禁探视),各科室联系电话如下:男病区一病区:6303059 ;二病区:6662237;三病区:6308887;四病区:6662326;女病区一病区:6303069;二病区:6302070。


学校:暂停师生聚集性活动

平江县教育局转发了《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师生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市局文件。并分为7个组,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学区进行督查。


1.暂停线下教育教学及培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立即暂停组织一切校内校外线下教育教学及培训活动。(包括高三和复读学校)


2.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举办会议、考察、学习、训练、托管服务、军训、竞赛、展示、演出、评比等聚集性活动,提倡通过在线视频、电话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


3.暂停研学实践等活动。各类研学实践、户外拓展和夏令营等外出活动一律暂停,已在外地的师生一律尽快有序返回并按居住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4.学校暂停对外开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艺体场馆、图书馆等一律关闭,暂停对外开放,各学校要在学校网站、校门口和社区进行公告。


以上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县法院:有关诉讼事项须知

1.所有来院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诉讼场所。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等)通过人工核验进入。


2.来院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区域,会见法官一律在接待室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尽量釆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或按法院安排釆取网上开庭等方式诉讼,确有必要来院的,应当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备检。如有出现新冠肺炎症状者,严禁入院。


3.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


4.提倡各诉讼参与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及非诉纠纷化解。可通过查找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线上调解服务、通过“湖南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等诉讼事项。如有疑问,可拨打立案诉讼电话0730-6260551咨询。


5.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观看。


6.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政务服务事项须知

1.8月1日起,政务中心将对进入大厅的办事群众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和窗口人员密度管控,对进厅人员实行"三码联查"(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非必要,请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2.所有进厅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按规定入口进入,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主动配合进行“三码”查验和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观察、就诊等工作。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开,不在大厅逗留。


3.广大企业、办事群众可采取“网上办、就近办、延期办”的方式办理业务。一般事项可通过平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或“平江政务”微信服务号,及各部门(如国家电子税务局、湖南公安服务、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专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途径咨询办理。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合理安排办事时间,尽量选择上午10时后,下午15时后错峰办理。


4.疫情防控期间,县政务服务大厅每周末将进行封闭消毒杀菌。从本周开始,将暂停“5+2”无休日服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责编:尹伊铭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