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民营经济人士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2021-08-06 09:54:03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尹伊铭 |          浏览量:14096

致全县民营经济人士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民营经济人士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体现了当代平商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我们倡议:

一、支持联防联控谨慎出行。请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近期非必须不外出,尤其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来返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报备,配合乡镇街道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及核酸检测。

二、遵守公共场合防疫规定。进入医院、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人员集聚公共场所时,正确佩戴口罩、配合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请佩戴口罩。

三、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积极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尽接快接”,全力保护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 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配合基层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红事缓办,白事简办,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五、遵守好宣传好有关防疫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街道社区、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措施,民营经济人士所在单位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主动净化网络空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六、积极开展防疫抗疫公益活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发挥优势作用,立足岗位,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积极开展防疫抗疫志愿者行动、防疫抗疫物资资金捐赠活动,疫情防控需要您的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应对疫情,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平江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2021年8月5日


责编:尹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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