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防范和化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风险,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按照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安排部署,自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在全县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现通告如下:
一、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2017年10月以来全县医保基金领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政治站位不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内外勾结、伙同他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三)弄虚作假、虚报套取医保基金;
(四)滞留拖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医保基金;
(五)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环节中吃拿卡要、行贿受贿、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敷衍搪塞,执法监管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七)其他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问题。
三、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于2021年9月30日前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缴违纪违法资金、主动挽回损失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拒不整改、不主动交代、不主动退缴违纪违法资金及存在其他从重情节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整治上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提供问题线索,动员、规劝相关人员投案自首。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0730-6223681
地址:平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委会办公楼102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江县“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责编:曾聪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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