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平江正在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这些行为…
2021-09-14 09:03:36          来源:今日平江 | 编辑:何晶晶 | 作者:余毅          浏览量:4076

为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交通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县人民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1


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并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须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登记并悬挂号牌。

2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按车道行驶,严禁酒驾、逆行、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3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非法改装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含安装伞具)。

4


全县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居民小区及加油站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在显眼处设立“未戴头盔,改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出入”等标牌。一旦发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应进行劝导,并积极举报。

5


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含村、社区干部)违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抄告所属单位及县纪检监察机关。

6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及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

请各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谨记

“守交规,证照齐,保险全

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


责编:何晶晶

来源:今日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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